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(二期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
2022-01-11

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(二期)

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“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(二期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”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布。公示内容如下:
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查阅方式

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链接:
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jLAsIhyP057kMR8kDWB4w?pwd=nncm 

提取码:nncm

可至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交五公司东巷盛世名筑G6写字楼4F103室)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

联系人:田垒

联系电话:13394773927
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jLAsIhyP057kMR8kDWB4w?pwd=nncm 

提取码:nncm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2021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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