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(二期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2022-01-11
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(二期)
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“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(二期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”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布。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查阅方式
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jLAsIhyP057kMR8kDWB4w?pwd=nncm
提取码:nncm
可至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交五公司东巷盛世名筑G6写字楼4F103室)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内蒙古冠宁物资有限公司
联系人:田垒
联系电话:13394773927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jLAsIhyP057kMR8kDWB4w?pwd=nncm
提取码:nncm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2021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。





